为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社保”被误读?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从5月份起,各大媒体纷纷报道,7月起事业编制人员开始买社保。但7月起事业编制人员开始买社保的解读,实际上是误读。人社部7月1日表示,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是从2003年开始的,截至目前,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条例只是以法规形式确立了这项制度。条例实施也并不意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实施。
公众之所以误读事业编人员7月开始参加社保,是因为太过期待。误读的大背景是,上一轮企业养老改革之后,企业员工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退休金的差距变得相当悬殊。对于公务员,以及一些事业单位员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依旧可以获得高额的退休金,社会上的批评很多。因此,当公众看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以为,从今往后事业单位职工将统一参加社保。
这个大方向是没错的,但细心的公众应该注意到,6月25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条例》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只作了原则规定。不仅如此,事业单位如何参保、如何并轨,谁来出资等问题皆未提及。
换句话说,要落实这些问题,别说是今年7月,恐怕明年7月,都未必能实现。我们注意到,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如此说来,或许2020年才能全面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保。若此,确实有些漫长,让公众的热切期盼情何以堪?
不否认,在不少地方,事业单位普通职工已经开始参加社保。但一些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交费比例比城镇职工交费偏低,但最终的享受到的社保待遇并不低,特别是养老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事业单位一定级别的领导,其实是官员身份,参加社保对他们来说,还无从谈起,依旧参照公务员执行。而且,一些事业单位老职工,工作了很多年,如果让其马上参加社保,之前的如何折算,也是个现实难题,需要配套的制度跟进来规定。
显然,以上问题不仅仅是一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以解决的。完成事业单位职工像普通城镇职工一样参加社保的过程,其实也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过程。回溯过往,2008年,国家曾批准5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但很遗憾,这些改革至今都裹足不前。这足以说明,社保并轨的难度之大。
无论如何,这一回,公众误读事业编人员参加社保,尽管反映出很多公众对以上问题缺乏了解,但他们的殷切期待不应辜负。既然这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事业编人员参加社保也有了原则规定。那么,从大的层面上说,我们应尽快制定事业单位社保改革的完善计划,确定明确的时间表。最好能加快进度,在尽量不降低其社保待遇的前提下,让事业编人员和城镇职工社保并轨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