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不再按级别缴纳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个行业、各类单位情况复杂。国务院的改革决定是管总的,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还要依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
我省将从去年10月起补缴养老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措施出台,我省将执行国家缴纳比例,从去年10月起补缴。
按照决定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国家的缴费比例执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实施日期和政策推行日期之间存在几个月空档期,在我省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后,从去年10月起补缴。
在沈城某高校工作5年的陈先生表示,他目前税前工资5000元,到手4200元,养老改革决定一出,他算了一下账,“个人缴8%,职业年金缴4%,合起来就是我工资的12%,也就是600元。缴完保险后,收入一下子就变成3打头的了。”陈先生说,“工资的12%确实比例不小。改革我也认可,老龄化严重,而且双轨制运行也有失社会公平,但一下子接受还得过心里这道坎儿。希望国家能有相关的工资调整政策,财政再向社保改革倾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