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5月18日,恩施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待工作结束,全市25275名退休职工新增养老金2490万元并已全部发放到位,人均月增197元。
今年我省按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水平,从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具体调整办法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高龄调整的办法执行。
定额调整办法为: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挂钩调整办法为: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倾斜调整办法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对同时符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高龄调整办法为:对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恩施市属于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均可增加10元。企业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