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缴费比例新规定

时间:2021-12-28 09:08:05 华夏高考网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湖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统一,个人参保最低月缴261.6元。

根据我省最新规定,从今年1月至12月,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70元执行,按基数的40%、60%、80%、100%、200%、300%六个档次计算,月缴费金额分别为261.6元、392.4元、523.2元、654元、1308元和1962元。

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全省统一,并增加了40%这一最低档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可根据当年确定的缴费基数,依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档次,按照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

长沙县:今起申报201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201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将于今日至3月31日进行,养老、失业保险的申报审核工作将合并进行,分为单位自查和资料审查两部分。各参保单位应抓紧时间按规定填报表格,在规定时间报送长沙县人社局进行审核。

缴费基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省社平工资300%。2013年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暂定基数为3350元,即申报最低基数不低于2010元,最高不超过10050元。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改变。长沙县人社局企业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即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含钟点工、临时聘用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实物收入等。"参保单位应如实填报参保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

申报之前:参保单位应清缴当年及历年欠费

该负责人提醒,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将暂停办该单位有关社保业务,待补办申报手续后,再恢复有关业务办理。以前年度未审核的参保单位准备齐相关资料一并办理补审。另外,在进行新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前,参保单位应清缴当年及历年欠费。

参保单位如需办理参保职工异动,须在年审办结后按正常流程、要求办理,提交异动表及相关资料。

县域内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长沙社会保险服务网上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账户及缴费明细。

违规申报:情节严重可处1000-5000元罚款

据介绍,若参保单位未如实申报或全部采用最低基数参保的,将列入2013年度实地稽核重点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将联合上门稽查核实。

另外,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情节严重的,长沙县人社局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年限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是15年。灵活就业人员要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档位进行缴费。一般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的年限越长,缴纳的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因此灵活就业人员要想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就要提高缴费基数,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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