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从去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8万人,比去年增长了20%。其中,69765名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已开始每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2010年,我市作为全国首批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城市,率先推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将40多万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范围之中;
去年7月出台的《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又明确将具有本市户籍但未参加现有各项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已年满60周岁但未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
至此,我市形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为一体的全民养老保险体系,提前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全覆盖”。
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缴费一次,缴费金额分为13档,从100元到4000元不等,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缴费,缴费越多退休养老金越高。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选择每年缴100元的居多。根据参保人员所选择的缴费档次,政府按每人每年45元到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残疾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45岁以下计生困难对象则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
据了解,我市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00元,高于全国每月55元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