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安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1.3亿元,拟自下半年起,将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15元,达到100元。
去年3月份,我省下发文件规定,自1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据悉,2012年以来,我省已连续4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1.5%。
今年,医疗保险也同步提标,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9.1亿元,拟将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40元,达到420元,同时,将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大病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
山东大病保险由全省统一资金筹集和拨付。统一确定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参保个人不缴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从开始,居民大病保险全部过渡为按额度补偿,不再区分病种。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
关于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鲁人社发〔2015〕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养老金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下同).
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具体见下表。)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