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湘潭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7月24日,从湘潭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了解到,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近日联合下文公布了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湘潭2015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也随即出台。
政策具体内容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分为4044元(100%)和2426元(60%)两档,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年度缴费基数一经选择,当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15年8月起,凡以个人形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已参保人员,可在市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凭身份证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
政策同时明确,凡符合潭政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不论选择60%或100%的缴费基数,都采用“同缴同补”的方式,直接到中国银行前台缴费即可(即缴费时直接补贴,无需再办理任何其它手续),缴费前请个人缴费人员向银行工作人员明确是选择60%或100%的缴费基数。其它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即先审批后缴费,其缴费方式同上述“4050”人员。所有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缴费,跨年度的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另外,为方便广大个人参保者办理有关养老保险手续,市社保局已将离退休人员面像建模、个人参保登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首次续保、个人参保缴费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查询等业务下沉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窗口办理。参保人员无需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可就近到街道(乡镇)经办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即可。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已经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960元(100%)和1776元(60%)两档,个人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基数一经选择不得变更。已按2850元/月为基准数值进行缴费的可不再进行调整,但在核定养老金时须以2960元/月为基准数值计算指数。自2012年8月起,个人均可在市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凭本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
符合潭政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的“4050”条件的补贴人员,个人只需缴纳8%,另12%由政府直补,补贴基数按60%的标准计算。按60%的基数缴费的直接到银行缴费即可。按100%的基数缴费的,多缴部分由个人负担,补贴只按60%的基数进行计算,同时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即个人先到市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然后到银行进行全额缴费(当年12月10日前),再持身份证、缴费凭据、银行存折三者复印件到市社保局申领补贴。凡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办理完有关手续,跨年度的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在这里,我们给广大退休人员提个醒:湘潭已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7月以前退休人员未建模的,请在2012年12月底前,到就近面像建模点办理手续。7月起,新办退休手续人员请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当月办理面像建模手续,否则暂缓计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