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怎么缴纳
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
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龄,应通过工资分配政策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弥补从事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因缴费年限短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七、特殊工种退休需要具备的条件
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