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威海市人社局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威海将调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贴,500元以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
我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两处调整。其中一处是,自明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标准设置了10个缴费档次,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300元档次原则上仅供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选择。
另一处是,自今年2月2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办理终退保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以往办理终退保,只能依法继承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调整后,包括政府补贴等在内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均可依法继承。”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