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意味着江苏5500多万人(居民医保参保者1500多万,新农合约4000万)将整合纳入到一个制度范围内,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同一病房生同样的病,用的药也一样,医疗费用一样,但是可能就是由于参加保险的类型不一样,造成同病不同费的现象。”因为医保归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两种制度在缴费政策、待遇享受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因为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的破碎化状态,还会造成人员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和系统重复建设的状况。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的城乡医保并轨早已先行一步开展起来,目前全省已有苏州、泰州等30多个统筹地区整合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1月1日起,南通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也整合并轨,全市范围内无论是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还是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均不限户籍,都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筹资机制、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待遇支付等城乡一体居民医保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全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难问题。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意味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享有,近日江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