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7-04 03:53:53 华夏高考网

南宁市户籍子女

办理条件

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办理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1〕131号)

办理材料

户口簿

(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以上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时间: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

办理地点:各中小学

办理时限:5个月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09、0771-2807230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545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771-4950793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办理条件

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办理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 

办理材料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置→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时间: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

办理地点:相关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办理时限:5个月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09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545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771-4950793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