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重庆怎么投诉物业

时间:2023-07-11 21:20:47 华夏高考网

4月28号,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宣教中心获悉,经过两年的试点,《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四个等级:主城区有电梯住宅根据等级不同基准价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1.3元、1.6元、1.9元;无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6元、0.85元、1.1元、1.35元。

根据不同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装修期间不得收装修管理费 车位服务费由产权人交

此外,《办法》还规定,物业服务费除停车位以车位为计费单位外,其他均以建筑面积为计费单位。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交付前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装修期间,除装修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费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与装修有关的其他费用,如装修管理费、装修工人出入证费、货运电梯费、一次性修复费等。

车位物业服务费应由车位产权人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租赁停车位的车主向停车场经营者交纳了车位租金后,不再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收费标准应事先合同约定明码标价实行“一费制”

物业服务合同当事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费制”,《办法》实施后,物业服务合同不再另行约定电梯费和公摊水电费。

《办法》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服务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管,对违反物业服务有关规定行为及时查处。价格主管部门要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小贴士:业主维权途径

遇到物业问题,业主如何维权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途径:①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其它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对不按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公众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58;③对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公众可向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国土房管局举报电话为63651151。

重庆市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市房管局物业处63651346,信访办63651218,重庆晨报都市新闻部63735555,市长公开电话638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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