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20年山东乡村医生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山东乡村医生退休金有哪些新规定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市、区)政府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引导乡村医生按较高档次缴费。
5月3日,据青岛市卫计委消息,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
1.4万名老乡医获1.2亿元生活补助金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培养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近年来,青岛市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改善农村医疗环境等措施,大力推进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在高校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青岛市首先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基本收入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提高至54元/年/人,位列山东省第一,并按照工作绩效的48%拨付到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提高为10元/次,个人自负比例保持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提高区域内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面提高,最高的村卫生室达2.8万/年,最低的村卫生室达9000元/年。
为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后顾之忧,青岛市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给予保障,目前,全市1.4万余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到此项补助,发放资金1.2亿元。
在岗乡医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
鼓励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对养老院集中养老、居家养老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人群,定期开展巡诊巡护;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运行补助等措施,全市80%的村卫生室投入医疗责任险,最高保额可达120万元。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市通过资金补助形式,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通过一系列政策,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目前,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定向培养公开招录,实施“区市管镇聘村用”
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镇街卫生院与新进的定向委托培养的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联合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青岛市崂山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式定向培养试点,凡招录、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可享受财政“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发放补助生活费,累计享受到财政补贴专科生为37200元、本科生为62000元,服务期不少于6年。目前,青岛市40名学员已在校学习。下一步,将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培训学校范围,在全市推广乡村医生定向培养。
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招录乡村医生。结合老年乡村医生退出空岗情况,组织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都可参加招考。深入到省内多家医学院校组织多场乡村医生专场招聘会,凡是医学专业的大专毕业生都可以报考,对招录毕业生在取得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优先聘用。目前,已有近百名医学本科或大专毕业生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
全市乡医队伍平均年龄降到50岁左右
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须在5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组织区市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实施逐年返聘,既保持了乡村医生结构,又保留了乡村医生优秀人才,全市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岁降到50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