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养犬管理条例全文,青海养犬管理条例出台

时间:2022-02-08 01:30:17 华夏高考网

青海省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各社区要求辖区养狗市民到派出所登记办理犬证,但应者寥寥。我市犬证的办理情况怎样?到底有多少只家养犬?有多少个犬类交易市场?记者就此对我市的犬类市场进行了调查。

我市有50000只家养犬

《西宁市养犬管理规定》自2011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但由于多部门联动信息不畅,我市的养犬难题依旧困扰着管理部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50000只家养犬,但按规定办理犬只疫苗和登记手续的只有2000只左右,也就是说,我市犬证办理数不足4%,犬只数目不明确,严重影响着对犬只的有效管理。另外,一些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也让监管部门很头疼。如养犬人不牵狗绳,任由犬只乱跑;市区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的39种烈性犬,仍有少数人饲养,引起老人、小孩恐慌等。

没有正规犬类交易市场

由于我市没有正规的犬类交易市场,长期以来,在海湖大道海晏路入口附近、沈家寨通往垃圾场入口处、人民公园后门处自发形成了临时犬只交易市场,每逢周末或者节假日就聚集很多售犬者,他们与购买者就地谈价,除了影响交通外,售犬者还不能提供所出售犬只的相关合格证明,往往会导致病犬流入市场,同时,在临时市场所销售的犬只中,除了有小型观赏犬只外,一些大型犬、烈性犬也在售卖,虽然这些大型、烈性犬大多有牵引绳束缚,但在这拥挤的市场内,难免存在安全隐患。

没有犬只收容处置中心

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对于流浪街头的无主犬、伤人犬、遗弃的狂犬、病犬没有强制检疫的场所,它们常常面临饥饿疾病、交通事故,以及被人偷盗捕捉杀害的厄运。同时市民也常常遭到动物自卫性的攻击,导致人和动物双方的伤害。无犬只收容处置中心,严重制约了我市对流浪犬的管理。

没有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染疫动物应当依法采取控制、扑杀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经检疫不合格无人领养的犬只,由犬只收容处置中心按照规定处理。而我市目前还没有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

没有正规的犬类交易市场,没有犬只收容处置中心,没有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三项空白困扰我市养犬规范管理。因此,监管部门建议,从我市目前的社会状况、市民的素质和生活水平来看,还不具备大量养犬的条件,不是有特别的兴趣和爱好,最好还是不养;养犬爱好者不妨成立养狗协会,结合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制定自己的规矩,对遛狗时间和地方做出规定,尽量不妨害别人,形成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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