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流动人口拟在青岛居住3日以上的。青岛市流动人口的范围是指:外地来青居住的;本市七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到五市居住的;五市户籍人口(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离开户籍地县级市到本市其他区、市居住的人口。
办理材料
1、一年有效期居住证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3)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上述(2)、(3)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三年有效期居住证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4)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2、青岛居住证申请表
3、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网上办理)
小提示:网上申请办理后,携带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当面提出申请,或派出所社区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并核实您网上提交的信息后,才能正式受理办证。受理办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取证。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2、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办理地点
(1)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电话:总机:66570000办公室:66570151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1、2、202环、215、217、218、220、221、223、225环、231环、25、26、2电车301、303、304、305、307、311、312、312区、316、320、321、325、367、5、501、6、702、8、802
服务时间:9:00?17:00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37号
电话:66575058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312路区间、501、304、26、321、316、311、25
服务时间: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