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社部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
言论一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不小的争论。就取消高校事业编制而言,支持方认为,编制的存在导致高校教师缺乏流动性和淘汰性,因而工作较为懒散,缺乏竞争性,不纳入编制管理的做法深得人心;反对方则认为,取消高校事业单位编制会导致今后高校管理更乱,收费也会更贵,而且在体系设计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将高校推向市场,并不科学,也不可取。在笔者看来,高校编制改革,是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尤其要考虑清楚几个关键事项,重视那些难啃的“硬骨头”。
首先,要处理好可能带来的高校资金紧张问题。按照“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说法,高校仍属二级事业单位,政府不会将其统统推向市场,公共财政仍须全额拨付经费,这与现有公立高校的差额拨款性质并无多大不同。也就是说,即使取消高校事业单位编制,高校教师的工资收入中仍然有一部分是来自财政拨款。不同的是,目前财政按照固定编制人数拨款,取消编制后,财政如何对高校加以补助,必须研究清楚。
而在默认财政会继续补助高校的情况下,政府希望高校“减员增效”,但实际情况是,一些高校的很多部门都是缺编的,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如果高校为了发展增加人员聘用,其资金从哪里来?如果财政补助不够,高校是否会增加资金来源渠道?负担是否会落到学生和家长身上?即使高校不增加教职员工数量,编制取消后,如果工资仍然偏低,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还会安心科研和教学么?
其次,要处理好已有编制和没有编制成员的福利待遇问题。按照人社部的说法,对于有编制的教师,将实行实名统计,之后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已有编制人员将继续有编制,随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而慢慢减少。如何确保有编编制和无编制这两部分人员公平享有“五险一金”、各类补贴等福利待遇,人社部必须出台较为细化的政策规定和说明,否则,高校会因为缺乏相应的操作规范差别对待两种身份的教师。
最后,需要重视教师的流动性与稳定性问题。编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对教师的聘用和解雇,但确保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在高校这种高端人才云集,需要较大自由来进行知识创造、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思想交流的地方,教师队伍如果缺乏基本的心理安全保障,如何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一些人对高校教师存在误解,就是没有理解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如果高校都按照企业的方式管理教师,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定会打折扣。
虽然高校取消事业单位编制后仍然会享受政府补助,对于如何消除教师们因取消编制而带来的心理不安定因素,相关部门必须加以重视。在美国等国家,较好履行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责的教师,经过若干聘期可以申请并在评估后成为终身教授,从而促进学校坚持科学真理、创新思想并打造学校品牌,这给了那些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一个安定的工作场所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其做法值得借鉴。
取消高校编制影响可能没有人们想象那么大,但因涉及233万在编高校教师,且编制附带着工资收入、稳定性等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要素,一旦取消,其影响必将深远。2013年某教师在博客中所写的“专业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编制故,两者皆可抛”的打油诗,就是编制重要性的写照。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被打破将是一种趋势,建立政府与高校的新型治理关系,打造高素质、高绩效、能自由流动又相对稳定的高校教师队伍,将是政策和制度的导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