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温馨提示: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表》
温馨提示:
1、很多地区已经可以代补办,有的地区补办不用再次提交照片,确切的信息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嘉兴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规范要求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嘉兴市公安局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点
大麻派出所
嘉兴市桐乡市大麻镇镇西路100号
0573-88499127
河山派出所
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振兴路18号
0573-88677147
龙翔派出所
嘉兴市桐乡市龙翔街道南横路19号
0573-88791165
嘉兴各区派出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