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德阳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如何推进?改造范围有哪些?改造、安置的政策和方式是否有所变化?配套设施如何完善?近日,《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
以人为本,分步实施
六类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规划》提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优先安排安全隐患严重、居住环境差和群众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改造工作要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开展,严禁私拆乱建和无序进行;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改造和有实力讲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产权单位和住宅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改造的相关申报程序实行自主改造。
哪些属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范围?《规划》给出明确界定,涵盖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住宅区、古街古建筑、其他危旧房、洪涝灾害毁损住房六类。其中,棚户区指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国有、集体企业所属区域相对集中连片(一般不少于50户),且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久、建筑安全隐患严重、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危旧住房片区。
按照相关要求,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改造拆迁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街、古建筑改造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不得简单地大拆大建,在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按照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方式进行改造的,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鼓励货币化安置
同步规划建设配套设施
按照《规划》总体目标,从2013年至2020年,将利用8年时间集中改造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棚户区,涉及居民10.45万余户,改造安置住房面积约1070.52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约294.17亿元。另外,每年改造计划也在《规划》中进行了明确,从至2020年,改造步伐明显加快,预计涉及87165户。
实施方式上,《规划》提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等改造可以通过拆除旧房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的,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的比例力争达到40%。老旧住宅区改造原则上通过维修加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和适当改善的方式实施。其中,对于经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应当拆除的,可以通过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化安置等方式进行改造;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的,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的比例力争达到40%。
为满足安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规划》要求要将危旧房棚户区区域与周边需要改造的地块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安置住房选点布局,同步规划、建设改造项目区域和异地安置小区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收集、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此外,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上,《规划》明确将给予土地、税收、规费等支持,包括,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