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形成并提交国务院
3月7日电(记者陈君杨丁淼)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7日表示,去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并已提交国务院。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他说,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个税改革复杂在执行,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逐渐完善。
中国已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要不要再提高个税起征点,楼继伟说,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和赡养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楼继伟: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改革方向
3月7日电针对社会关注的“个税起征点是否还会上调”问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7日说,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目前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楼继伟是在当天上午梅地亚中心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说这番话的。
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去年两会上,楼继伟就明确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公平”,今年两会记者会上他再次重申这一观点,指出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
“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改革方向。”他说。
对于个税改革的进展,楼继伟说,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最终改革方案,并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楼继伟说,推进个税改革很复杂,首先税政比较复杂,执行也很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对于社会关注的扣除标准问题,他透露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
楼继伟说,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
锐见: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富人避税哪个更不公?
财政部长楼继伟3月7日上午在全国“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就财税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针对目前社会上时常出现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作出回应,认为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最近几年,社会上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歇。现行的个税起点3500元的标准,是在2011年确定的,至今已有5年,在这5年里,我国曾经出现过物价快速上涨的一段时期,最近两年虽然就CPI涨幅来看比较低,但基本生活用品,尤其是主副食品的价格一直在快速上涨之中,对此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切身的体会。正是因于这种切身感受,所以民众才会不断地产生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但现在楼继伟的这个回答近乎于关上了这扇大门。
个税征收之所以需要设立起征点,是因为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民众收入虽然在逐步提高,但相当部分被物价上涨对冲掉了,总体来说生活水平还不高,而设立起征点可以让低收入者减轻一点负担,虽然因免征而增加的收入并不很可观,但这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者的一种道义责任和社会责任。实际上,个税起征点的设立只是产生了一种“感官审美”,并没有完全取消起征点之下人群的纳税义务,他们通过所在企业营业税和各种消费活动仍然需要向国家缴纳各种隐性的“税”,只不过不再是直接的纳税人罢了。而既然需要设立个税起征点,就有必要把这个起征点设立在合理的水平之上,一般地说,起征点之下的收入应该能够满足纳税人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刚需支出。只要不是生活在桃花源里的人,就应该明白,以3500元的月收入来衡量,在目前已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刚需支出。因此,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偏低的。
楼继伟部长认为,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会产生不公平的问题。他提出的理由是,“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楼部长提出的这个理由涉及了这几年舆论一直存在的个税征收应该考虑家庭情况的呼吁,但是,个税征收考虑其家庭情况,这混淆了个税征收与政府应该提供的社会保障的界线,比如,家庭的老人需要赡养,这个赡养本应是社会保障机制履行的责任,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反而使社会保障不足这个问题被掩盖起来了,而个税免下来的钱并不足以支付赡养老人的费用。
去年11月,楼继伟部长也曾就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作过回应,当时他表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根本问题是要改税制。税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目标,但最近两年却一直没有大的进展,对此楼继伟部长在此次记者招待会上也有承认,并表示很惭愧。其实,税制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存在巨大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在时间上出现一点迟缓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尽管这种改革存在困难,选择某一个突破点先行改革,回应社会的热切期待还是可以做到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程序简单,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达成,因此,在全局性的税制改革部署和完成之前,可以先行抓住民众的这个关切点实现改革的突破。
中国社会已经产生了贫富分化的严重问题,目前的个税征收由于在技术上只能从工资中事先扣除,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工薪所得税,而富裕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多元化,缺乏事先扣除的关卡,导致个税流失严重。富人规避于个税征收之外,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而过低的个税起征点只会使这个不公平陷入更严重的困境。要达到个税征收公平的目标,还有很多政策和技术上的难关需要攻克,而在此之前,根据物价上涨水平先行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直接加在个人身上的税负,让民众减轻“拔鹅毛之痛”,才是一种务实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