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5)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6)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数码照相→采集指纹→受理申请→缴纳费用→制作证件→发放证件
温馨提示:山东省(除济南市外)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进入http://gat.shandong.gov.cn/
→选择“申请类别”并填写相关信息→保存信息并打印表格→到了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窗口续签: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枣庄出入境管理分局办理相关的续签手续(可选择枣庄出入境管理分局、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或邮政快递)。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3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大道2277号
咨询电话:0632-3656383;36563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峄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咨询电话:0632-779454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台儿庄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139号
咨询电话:0632-67052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滕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滕州市塔寺街北首
咨询电话:0632-55455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市中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39号
咨询电话:0632-365768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山亭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驻地府前路3号
咨询电话:0632-886424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薛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枣庄市薛城区中和路999号
咨询电话:0632-762323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