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类:
一、办理港澳探亲签注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办理赴港澳探亲须提供的手续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2、已持有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被探望人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者接受培训、应聘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分别提交其载有学生类、培训类、工作类和亲属类香港“进入许可”的中国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复印件;
(3)被探望人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4)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夫妻类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其他关系类由派出所或公证处出具证明。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三、探亲签注的签发对象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
(1)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商务类:
一、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申请条件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二、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须提供的手续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说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3、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持有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办理港澳商务登记备案须提供的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代码证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
四、商务签注的签发对象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旅游类:
一、办理旅游类签注的申请条件
因我区未开放个人旅游业务,因此赴港澳旅游必须参加国家指定的旅行社组团的游客才可申请旅游签注。
二、办理港澳旅游签注须提供哪些手续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2、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组团计划;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5、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6、已持有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团队旅游签注的签发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团队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注:签发二次签注的必须有旅行社的函件)。
其他类:
一、其他类签注申请条件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申请其他类签注须提交什么手续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2、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5、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6、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7、已持有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其他类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其他类的签注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其他类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逗留类:
一、逗留类签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逗留类签注的申请条件是经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申请逗留类签注须提交什么手续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逗留类签注的签发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逗留类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限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