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办理港澳通行证指南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的赴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
2、申请人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公民因在港澳地区违法违规被遣返回内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期限限制其再出境。
办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娶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只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居民,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并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与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办理地点
朔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安泰街8号朔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349-216932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朔州市山阴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朔州市山阴县南环路山阴公安局院内
咨询电话:0349-7028945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