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北京市居民办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外省居民办理条件:
非京籍在京就业人员、在京高等院校在读非京籍大学生;
上述人员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及未满16周岁子女(均须在京居住满6个月);
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
非本市户籍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持北京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人员。
办理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户口簿。北京市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补充材料:
签注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2、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温馨提示:
1、申请人赴港澳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入出港澳地区。
2、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的,如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须已在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
办理流程
网上预申请,大厅办:
网上预申请→大厅照相→大厅递交材料→大厅缴费→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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