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条例》重新设定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扩充到既是居住证明,也是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那么持有居住证可享受哪些福利?
在汕头
居住证的申办条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
持居住证可享受的福利
0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02、可享受以下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03、可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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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及证明材料
01、申办条件:
流动人口在汕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
1、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社出具的居住(住宿)证明;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02、证明材料: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相片(相片回执)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03、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汕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04、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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