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退休工资待遇查询调整及计算方式工资详解

时间:2021-12-17 07:02:44 华夏高考网

2018常州退休工资待遇查询调整及计算方式工资详解

从常州市人社部门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市区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市本级和武进区两统筹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250元,调整后惠及26.1万城乡老年居民。

金坛区和溧阳市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常政办发〔2017〕201号文件中得知,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要求,现对《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45号)进行修订。

2018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市本级个人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960元、1800元、2520元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经济发展情况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际,适时调整市本级缴费档次标准。

二、对市本级正常参保缴费的给予补贴,每缴费满1年按960元、1800元、2520元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80元、120元、160元的补贴。

三、市本级城乡居民超过60周岁,取得本市户籍满15年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满十五年,补缴养老保险费按应缴年度的最低缴费档次执行,2011年以前年度的缴费标准为600元,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市本级包括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参照本通知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报市政府备案。

五、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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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此次调整是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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