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积分入户政策-社保局积分入户政策
最新消息:
深圳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的温馨提示,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于12月31日后继续正常申报,并按的政策及业务指南办理,政策执行和业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深圳市人社局将另行通知。也就是说,的积分入户等人才引进政策,还是按照的政策办理。
《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自1月1日起实施。
深圳积分入户政策变动地方主要有:
技术技能水平积分要求提高:
技术技能水平积分不分紧缺类和非紧缺类,积分政策中积分区分深圳市技能人才紧缺工种和非紧缺工种。
技术技能水平积分调整为:
高级工(紧缺类)加70分;
高级工(非紧缺类)、中级工(紧缺类),加40分
中级工(非紧缺类)、初级工(紧缺类),加20分
“在我市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两个以上高级模块合格证书的积40分,获得一中一高或两个中级模块合格证书的积20分,不累积”在积分入户政策中取消积分。
发明创造积分变化:
深圳积分表中,对发明创造专利积分明确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
纳税积分变化:
纳税积分与纳税积分相比较,缴税积分税额提高,每个积分段缴税额度都相应提高。
居住情况积分变化:
要求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要求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满6个月。
参加志愿者(义工)积分情况改变:
参加义工积分情况是: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并获得相关奖项,获得深圳市义工服务市长奖积10分。获得深圳市百名优秀志愿者(义工)积8分。获得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积5分。(以上奖项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积。)
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扣分情况加重:
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人才引进系统中查询,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每条扣20分。
而,经查询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每条扣40分。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12月30日发官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改革和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进市外人才,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适用本办法。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第三条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四条 人才引进工作原则上采用积分核准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计分。拟引进市外人才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关系和档案转接、户籍迁入等手续。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人才引进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并对人才引进工作予以指导、协调和检查。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拟引进人才的居住证登记和守法情况,并办理经审批同意引进人才的入户手续。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拟引进人才的计划生育情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审核拟引进人才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市地税、深圳国税部门负责审核拟引进人才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创新、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第二章 立户登记及业务受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前,应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第七条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第八条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但须与其办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的受理部门保持一致,且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第九条 拟引进人才可自主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委托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委托所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三章 办理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
第十二条 符合第十条、十一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业务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
市外人才提出申请时,应如实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下同)情况。有人事档案的,需在申请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
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
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办理档案商调手续,个人、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有档案保管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第十三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达到人才引进核准分值的申请人名单予以滚动公示。
第十四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收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六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书面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查核实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可持审批文件办理户籍迁入等手续。
对审核未批准的申请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通知其用人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申请人办理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其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随其同时迁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人才引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的,有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应保证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报过程中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
(二)不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以代理方式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
(三)伪造、变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人才引进业务审核中实行经办负责制,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以下人才已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六)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具体操作指引,确保人才引进工作有序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5日起施行。《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规定》(深府办函〔2012〕40号)和《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4号)同时废止。
2016深圳积分入户政策快速解读
一、年龄方面的加分和减分规则:
1.满18周岁?35周岁以内,加5分;
2.满35周岁?40周岁以内,加1分;
3.满40周岁?45周岁以内,每增长1岁,减2分;
4.满45周岁?48周岁以内,每增长1岁,减5分
备注:一般如果年龄达到48周岁了,基本就很难调深户了。
除非是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适用年龄减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配偶为本市户籍。
二、缴纳深圳社保的积分办法:
1. 养老保险每满一年(12个月)可积3分;
2. 工伤保险每满一年(12个月)可积1分;
3. 医疗保险每满一年(12个月)可积1分;
4. 失业保险每满一年(12个月)可积1分;
5. 生育保险每满一年(12个月)可积1分;
备注:
1.实际缴纳的社保月份数,可以登录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后可以查询自己的社保月份数,按上面的算法,根据自己的社保情况,逐条算出自己的社保积分。
2.社保是要交满1年(12个月)以上,才能算积分的。
3.如果社保是处于停交状态,网上查询是显示不出社保月份数字的,必须重新交上1个月的社保后,才能查询到。
4.社保的月份数是累计的,按实际缴纳的月数,来计算!
5.社保的最高积分,不超过60分。
三、个人学历方面的积分办法:
1. 全日制统招本科积90分,带有学士学位证书加10分。
2.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加80分(非全日制学位证书不加分),包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形式的本科,都是属于非全日制本科。
3.全日制统招大专,可以加70分。
4.非全日制大专,可以加60分(包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形式的大专,都是属于非全日制大专)。
5. 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学历都不能积分。
备注:
1.专本科学历需要做验证报告,通过后方可积分。判断标准主要有,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做验证报告。或者拿去深圳人才大市场做验证报告也可以。
2.如果是属于党校大专本科,或者民办学校大专本科,一般是不被承认的。
3.另外属于军自考的大专本科学历,需要提供当兵记录或者服役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记录的学历证书,是不被受理的。比方说某某解放军学院,某某政治学院等,都属于军自考学历。
4.学历方面的积分,只能取最高学历来积分,不可以叠加。
5.如果是属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学习形式的本科学历,需要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才能通过验证。一般只有成人高考的本科,才有直接以高中学历报读本科学历的。
四、居住证方面的积分办法:
1. 深圳居住证每满1年(按365天为1年计算),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备注:
1.居住证天数最早是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算起的,可以登录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后可以查询自己的居住证天数,计算办法是实际总天数除以365天,得出的整数就是多少年。
2.居住证和房产不能同时算积分。两者只能取其中一项来积分,建议哪项得分高,就用哪项,比方说您的房产可以加20分,那就不能再算居住证的积分了。
五、深圳房产方面的加分办法:
1. 红本房积30分(已经拿到红本房产本,无抵押无房贷)。
2. 按揭房积20分(房产证拿到银行作抵押贷款了)
备注:
1.房产积分只限于在深圳购买的商品房,小产权的房产,不能用于积分以及落户。
2.在深圳购买商品房,需要满6个月以上,才能算积分。
3.多人共有产权的,产权人所得分数按本人(含配偶)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4.房产证上产权人只有1人的话,其配偶是可以得同等积分的,只要是婚姻合法(有结婚证)就可以。
5.房产与居住证不可同时算积分,两者只能取其中一项来积分,建议哪项得分高,就用哪项!
六、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加分介绍:
1. 非紧缺类的高级工证书可以加40分,比方说,助理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或者公共营养师高级(三级)也是可以加40分。这类加40分的证书,主要是针对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考取后,可以直接加40分。
2. 紧缺类的高级工证书可以加70分,比方说,助理物流师高级(三级),或者养老护理员高级。这类加70分的证书,主要是针对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考取后,可以直接加70分。
3. 紧缺类的中级工证书可以加40分,比方说,物流师中级(四级)。这类加40分的证书,主要是针对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考取后,可以直接加40分。
4.如果您已经拥有大专毕业证书,那么可以通过考取高级工证书来加分!因为大专本身可以加60?70分,所以,通过考取高级工可以加20分,不管是否属于紧缺类的高级工证书。
备注:
1. 如果您是属于高中或者中专、初中学历,那么可以直接考取40分的资格证书。
2. 如果您没有大专学历的话,那么想要考取70分的资格证书,一般都是要求先考过40分的证书,才够条件报考的!
比方说,先要考过40分的助理电子商务师高级,才够条件报考积70分的助理物流师高级证书。同样道理,也只有考过40分的公共营养师高级,才够条件报考70分的养老护理员高级证书。用40分的证书,去报考70分的证书,两者之间的专业,要用一定的关联性。
3. 如果您已经拥有大专毕业证书的话,积分还没有达到100分的入户标准,那么推荐考取助理电子商务师高级证书。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是6月和12月份考试。
4. 如果您已经拥有大专毕业证书,并且您大专的专业是属于经济管理类的,比方说是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那么推荐你报考助理物流师高级证书,因为物流师一年有5次考试机会,分别是3月,5月,7月,9月,11月份。
七、在深圳参加献血加分办法
1. 在深圳参加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备注:
1.一定是要求在近5个年度,从2011年?在深圳指定的献血中心,献血才能算积分。
2.当年献血,当年无法计算积分。
3.第二次献血,必须跟第一次献血,至少隔开三个月以上的时间,而且是否适合献血,需要专业的抽血人员来判定。
4. 从市血液中心献血信息系统读取后得分。一般查询献血次数,可以登录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后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献血次数。
八、在深圳捐款加分办法
1. 每2千元积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备注:
1. 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单位必须是深圳市指定的慈善机构组织,才有效。
2. 捐款后,需出示财政部门监制的《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经验证后得分。
3. 一定是要求在近5个年度,从2011年?在深圳捐款才有效,当年捐款,只有到了第二年才能积分。
九、单位(公司)申报加10分的办法
1. 单位申办,要求本人最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年以上。
备注:单位申报加10分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加10分:
1. 需要本人最近在同一家公司连续交满社保(主要是工伤保险)达到12个月以上,补缴的社保不能计算。
2. 你自己有落户的地方,比方说单位有集体户资格,或者你自己有房产落户(再或者亲友的房产同意让你落户也可以)。
十、在深圳纳税情况加分办法:
1.个人所得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4万?5.3万元, 加30分
B. 5.3万?6.6万元, 加40分
C. 6.6万?7.8万元, 加50分
D. 7.8万?9万元, 加60分
E. 9万?10万元, 加70分
F. 10万?12.4万元, 加80分
G. 12.4万?14.7万元, 加90分
H. 14.7万元以上, 加100分
2. 企业法人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54万元以上,加30分
B. 以54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18万元,积10分(最高可积100分)
3. 企业股东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11万元以上,加30分
B. 以11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3.6万元,积10分(最高可积100分)
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5.4万元以上,加30分
B. 以5.4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1.8万元,积10分(最高可积100分)
备注:
1. 近三年累计纳税是指针对2012年1月到12月。
2. 纳税证明是需要到深圳区地税局打印纳税清单,才可有效。
以上是深圳积分入户常见积分入户条件的加分办法,大家可以对照这些选项,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可以加到多少分,只要积分凑够100分的标准以上了,就可以办理深户了!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细节部分,可以跟笔者本人联系。
接下来,我们再介绍一下,2016深圳积分入户政策里面,规定有哪些情况将会导致被扣分的情况。
一. 个人不良诚信记录扣分方面
1. 经查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每条扣20分。
备注:可以通过深圳鹏元征信网,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比如信用卡存在逾期未还,水电煤气费拖欠费用等,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二.个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1. 个人存在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80分。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分介绍
1.如果是已经属于超生的话,要等罚款交清满5年后,并且积分达到150分,才能办理。
备注:
1. 如果是超生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想调深户的话,都是首先要等罚款交清满5年,才能办理深户。同时,每超生一个子女扣50分。也就是说,扣完超生的积分后,积分还要满足100分才能调深户。
2. 如果已经有两个小孩的,不管是否属于超生,都需要到所要落户的区计生办,开计划生育证明。
打个比方,如果你在深圳罗湖区拥有房产,那么你要落户到罗湖区的话,就要到罗湖区计生办开出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理深户。如果你在深圳没有房产可以落户,需要落户到福田区的集体户,那么就要到福田区计生办开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