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的政策南昌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江西省规定的政策进行。此次江西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进行的。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东(资料图)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按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倾斜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南昌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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