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以下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个人养老保险(分红型)。
产品名称:个人养老保险(分红型)
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养老保险保险分类:--
适合收入:--适合家庭:--
适合年龄:18周岁以上,64周岁以下缴费期限:--
缴费方式:趸缴|年缴|5年缴|10年缴|20年缴保障期限:--
最低保额:--联系电话:--
保险金额:--首期保费:--
产品特色:通过有计划性的养老储备,使自己可以在未来享受惬意的晚年生活;终身领取养老金和保证领取十年的设计能够帮助我们真正实现养老无忧;养老金领取前累计红利的收益更能够提高我们晚年生活的品质。
养老储备,安享晚年
年轻的的我们需要为年老的我们投入一份关爱,选择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及早为自己的养老进行储备,能够帮助我们在年老后轻松享受生活。
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可以自由选择50、55、60、65周岁四档年龄中任意一挡做为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领取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以年金方式领取。
生存领取,受益终身
选择年金领取方式,将得到领取10年养老年金的保证,若被保险人未领满10年身故,则其受益人可以继续领足十年的养老金,领取超过10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实现终身受益。
累积红利,额外收益
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将有可能获得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每年产生的分红累积生息至领取日,客户可选择领出,也可将全部或部分累积红利做为一次性交费用于增加养老金的领取金额.
保险责任:养老年金
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时仍生存,按规定给付养老年金
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 养老年金=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
领取方式为年领和月领 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 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 继续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 所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备 注:领取年龄及方式
领取年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分别为50、55、60、65周岁四种,客户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领取方式:年领、月领,一次性领取(注:趸交不可一次性领取)
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