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政策在经历了一年的酝酿后终于落地。记者16日从推出这款产品的保险公司获悉,上月底,有两户广州籍老人签署了以房养老合约。至此,四大试点城市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都找到了接受以房养老的客户,共有22户家庭获得承保。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1、拿房子换“活”钱养老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上议程,并在7月1日正式落地。
今年3月,保监会批复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及费率,这也是我国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根据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上月,第一个广州老人签署了合同后,这一产品在4个试点城市全面落地。
2、500万房产月入1.5万
广州首批签署以房养老合约的张老先生表示,女儿在国外,自己和太太的房子没有传承的需要,同时希望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补贴自费用药费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幸福人寿方面向记者介绍,此款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力争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养老金费率表已在保监会网站公布)。幸福人寿方面强调,这个产品的设计原则上是“保本微利”。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
3、大规模普及尚需时日
民众最关心的是房价波动问题。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最初的产品设计已考虑到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在评估抵押房产价值时,会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的增长部分将全部归属投保人。这一方式保证了老人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的同时,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郑俊娟副秘书长表示,“业务虽然有需求,但前期投入成本大,后续执行难。”有大型养老险公司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推广难点除传统观念阻力外,民众对保险产品的理解认知上还存在一定障碍。具体到此类产品,因目标客户相对较窄,从寻找目标客户、进行沟通到最后执行,短期内还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不过未来产品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