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养老金并轨”?
现行养老“双轨制”具体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我国养老金“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目前缴费模式是单位缴纳 20%,个人承担8%。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
『双轨制』与『并轨』对比
1、所用制度
改革前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采用不同的制度。
改革后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制度。
2、缴费方式
改革前
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支付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个人无需缴费;企业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要缴一部分。
改革后
机关事业单位也像企业一样,实行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费的原则,所有人员个人都要缴费。
3、领取金额
改革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领到养老金普遍比企业退休人员高。
改革后
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具体细则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