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指南
领取生育保险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一)参保职工结算生育引起疾病、生育、生育合并生育引起疾病、生育合并其他疾病的住院医疗费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
4、住院收费票据;
5、出院记录。
(二)参保男职工结算生育补助金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职工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原件;
2、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
4、住院收费票据;
5、出院记录。
(三)参保职工结算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计划内引、流产,提供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的按避孕失败处理);
3、住院收费票据或门诊收费票据;
4、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
(四)参保职工结算取、放环等其他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
3、门诊收费票据。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签订《参保患者住院服务协议》;
2、定点医疗机构审验、留存各项证明材料,上传就医信息,结算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参保职工只需结清个人自负部分;
3、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医院上传信息,生成生育津贴;参保职工自结算医疗费三个月时间内,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本人社保卡或变更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保职工,2014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
3、参保职工(含男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生育保险怎么算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1、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3、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烟台市职工生育报销政策
1.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报销400元。
(2)4个月以上流产的、引产的,定额报销900元。
(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报销180元。
(4)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报销120元。
(5)绝育手术的,定额报销1200元;复通手术的,定额报销1500元。
2.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800元。
3.生育医疗费: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院生育:政策范围内据实结算,即扣除全额自费费用和超限价费用,无起付线,据实报销。
(2)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非参保地生育:定额报销3500元。
4.使用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男职工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连续满12个月,其生育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定额报销2150元。
5.生育引起疾病及合并其他疾病:
符合病种目录的疾病,政策范围内据实报销,即扣除全额自费费用和超限价费用,无起付线,据实报销。
烟台市居民生育报销政策
1.生育医疗费:
缴纳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住院分娩定额报销1000元/每人。
2.生育引起疾病及合并其他疾病:
经审核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即:费用报销范围内,住院起付线800元,一档缴费居民按45%报销,二档缴费居民按60%报销。
生育报销无小事 准备材料是大事
职工生育
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发票(已结账者请提供发票,未结账者请提供押金单)
②出院记录(产科提供)
③产妇身份证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自2019年起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可直接在我院门诊服务处11号窗口办理)
⑤《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产妇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无本地《生育服务手册》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胎次证明
⑥自已要求剖宫产的另外提供剖宫产情况说明表(主管医生提供)
职工流产、引产
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发票(已结账者请提供发票,未结账者请提供押金单)
②出院记录(产科提供)
③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④《结婚证》复印件
⑤计划内怀孕流产的请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无本地《生育服务手册》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胎次证明
⑥计划外的避孕失败流产请提供①②③④条材料
职工流产、引产
门诊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门诊原始发票
②门诊病历
③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④《结婚证》复印件
⑤计划内怀孕流产的请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无本地《生育服务手册》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胎次证明
⑥计划外的避孕失败流产请提供①②③④条材料。
⑦报销时请提供产妇本人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以备我院财务汇款使用
职工妊娠引起疾病
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发票(已结账者请提供发票,未结账者请提供押金单)
②出院记录(产科提供)
③产妇身份证复印件
④《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产妇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外地人员请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胎次证明
居民生育
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发票(已结账者请提供发票,未结账者请提供押金单)
②出院记录(产科提供)
③产妇身份证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自2019年起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可直接在我院门诊服务处11号窗口办理)
⑤《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无本地《生育服务手册》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胎次证明
用男职工生育保险
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发票(已结账者请提供发票,未结账者请提供押金单)
②出院记录(产科提供)
③参保男职工新版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卡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④《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产妇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
⑤《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自2019年起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可直接在我院门诊服务处11号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烟台市直:莱山区府后路2号三楼医保服务大厅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通海路308号财政局大楼人力资源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文化东街1381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8号社保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