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在浙江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
产检检查阶段
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分娩阶段
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生育医疗补贴费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是通过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并经审核后拨付。其中,杭州的生育医疗补贴费标准为,剖宫产为2000元,助娩产为1500元,顺产、计划内流产、引产为1000元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2、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4、正常分娩2000元;
5、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500元;
6、剖宫产4000元。
7、宫外怀孕手术4500元。
8、放置节育环70元;
9、取出节育环70元;
10、取残环嵌顿环50元;
11、皮下埋植术130元;
12、取出皮下埋植术70元;
13、输卵管结扎术260元;
14、输精管结扎术170元;
15、输卵管吻合术2100元;
16、输精管吻合术1100元;
17、流产400元;
18、顺产2400元;
19、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二、生育营养、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5、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计划生育手术报销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或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学等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文本。
二、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1、结婚证;
2、社保卡(市民卡);
3、计生证明。
三、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孩子的);
4、出院小结等材料。
四、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提供女方无业证明1份;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均在我区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4、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一方在我区的,由区外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5、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同一县(市、区)域的,由居住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6、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不同县(市、区)域的,分别由两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