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齐哈尔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020年齐齐哈尔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计划生育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出生证明
4.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所需提交)
5.病历复印件
6.费用明细
7.结算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还应提供婴儿死亡或流产证明
2020年齐齐哈尔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企业或者本人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以及医疗费报销收据,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2020年齐齐哈尔生育保险多少钱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用累计。
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为,正常产1500元,难产1600元,剖宫产26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为,催产素滴注引产术1000元,输卵管结扎术1100元,宫内节育器放置术80元,取环70元,药物性引产处置术200元,人工流产术170元,刮宫术150元。参保职工怀孕期间或生育后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女职工生育按98天产假计发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齐齐哈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95号
电话:04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