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关于生育保险
生育报销待遇享受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前连续参保6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女职工在本地医保指定医院生育的,出院时刷社保卡结算,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女职工异地生育:需提交社保卡复印件;填写《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医院结算发票及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全套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分娩记录或手术记录,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明;
4.男职工护理假津贴:需提交社保卡复印件;填写《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男职工配偶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费用申报:需提交社保卡复印件;填写《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医院结算发票及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全套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分娩记录或手术记录,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人均支付标准调整为680元,产前唐氏筛查费用100-160元(在就诊医院刷卡结算时予以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人均支付标准为顺产2100元,剖腹产36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
3.产假期间的女职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
4.产假的天数: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按照180天享受产假,领取180天生育津贴,男职工按照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
5.女职工流产产假天数
(1)女职工怀孕8周内人工流产:产假工资15天;
(2)女职工怀孕8周以上4个月以内人工流产:产假工资30天;
(3)女职工怀孕4个月至7个月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
(4)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的,发放3个月的产假工资。
6.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生育津贴)
根据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核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