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育保险政策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材料详解(二)

时间:2021-12-31 04:23:21 华夏高考网

1、参保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8天;

2、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

3、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宁夏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温馨提示:

1、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依法生育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四、宁夏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产前检查费400元,在报销生育相关待遇时一并核发;

2、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如下表:

三级综合医疗机构(A类)市二级医疗机构(B类)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类)县二级医疗机构一级以下 医疗机构(C类以下)




3900元2900元1900元1500元600元




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
700元3200元300元2600元100元1800元100元1400元100元500元

3、参保职工怀孕三个月及以上住院引产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为:

三级综合医疗机构(A类)市二级医疗机构(B类)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类)县二级专科医疗机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C类以下)




1800元1400元1200元1200元600元




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
700元1100元300元1100元100元1100元100元1100元??600元

4、参保职工怀孕三个月以下住院人工流产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为:

三级综合医疗机构(A类)市二级医疗机构(B类)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类)县二级专科医疗机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C类以下)




400元300元200元200元150元




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
100元300元50元250元??200元??200元??150元

5、参保职工怀孕三个月以下门诊人工流产手术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三级综合医疗机构 (A类)市二级医疗机构(B类)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类)县二级专科疗机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C类以下)




160元130元100元100元100元




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个人负担基金应付
?160元?130元?100元?100元?100元

6、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器60元,取出30元;

(2)皮下埋植术20元,取出20元;

(3)输卵管结扎术400元;

(4)输卵管复通术1200元;

(5)输精管结扎术400元;

(6)输精管复通术1000元;

(7)药物流产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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