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二胎产假多少天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变化:二次审议稿中“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天。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的内容,较我省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未做修改,二审后增加“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内容。
辽宁省现行产假休假依据为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法定产假98天,晚育产假增加60日,合计可休158天。男方护理假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也未有对生育二胎的男方给予护理假的政策依据。这意味着,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严重缩水,最直接的表现是没有晚育假,女方少休60天。
但如果“生育二胎与生育第一个子女相同待遇”,即生二胎女方与生育第一个孩子时一样了,也可休158天,比过去增加60天。生二胎的男方护理假从没有变为15天。
国家规定二胎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二胎产假为128天。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
婚假国家规定:1月1日起晚婚假正式取消。据悉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附:产前假和产假的区别
产前假和产假的区别 产前假和产假是有区别的。
产前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
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