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草案通过多项生育政策面临调整
全面二孩政策要实施了。
12月2日,国务院总理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
对此,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李建民认为,现在政策调整之后就不鼓励生一孩了,所以先前的独生子女费,以及与独生子女相关的政策,都面临调整。
“整个公共政策体系会更加完善,包括一些关于管理方面,如准生证问题都会放开。”李建民说。
原先的计划生育法有多处需要调整。
一方面是原计划生育法提出的“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已不适宜中央对于“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另外,原生育法有鼓励生一孩的政策,同时还有超生需要交纳抚养费的内容。而生育二孩,按“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精神,不需要再缴纳抚养费。相应的,独生子女证也需要改变。
一些专家认为,个税也应按家庭征收,因为养育子女多负担重,需要降低税负。
全面二孩实施在即
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与目前生育率较低有关。
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2010年总和生育率仅为1.18,即一个妇女一生生的孩子数才1.18个,这只有正常人口更替需要的生育率水平的一半。
一些专家认为,即使考虑遗漏统计因素,多算一些,比如实际总和生育率在1.5左右,这个数字仍达不到正常人口更替的2左右的总和生育率水平。这意味着中国实际生育率水平较低,老龄化水平提升快,同时劳动人口快速下降。
截至目前,中国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已经持续下降了3年,每年降幅在两三百万。而在2020年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每年下降数量在800万左右。
也正因为此,西安交大人口所所长李树茁认为,新的计划生育法开始修正,表明生育政策开始调整。现在的整体方向就从过去的鼓励、控制低生育,变成保持适当的生育水平,或者希望人们按照政策生,也就是生两个孩子。
“现在的一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社会政策,基本都还是面向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增长方向的,未来要向生育友好型的政策体系转变。”他说。
1980年中共中央曾发出倡议,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当时说30年政策会调整。但是到时,实施的上述政策已经有35年。
之前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孩的政策,执行效果很不理想。统计显示,全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执行起来或也有难度。
卫计委曾测算,全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大约有9000多万对,其中60%育龄妇女超过35岁,40岁上下的各占一半。
暨南大学教授朱磊告诉记者,从广州市小规模的摸底调查来看,高学历人群及一些潜在生育人群,实际生育意愿很低,有的连一孩都不大愿意生。
而生育意愿也并不是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就会相应提高,而是跟生育配套的东西最有关。比如对不孕不育的解决能力,相关配套政策是否完善等等。
“教育培育子女的成本问题,是否影响目前的生活质量,都是居民是否生育二孩重要的考虑因素。”朱磊认为,更多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个税政策待完善
上述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在国务院通过后,如果12月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则最快可以在1月实施。
不过,相应的具体政策完善还需要一些时间。明年3月全国两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预计将有更详细的政策说明。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不仅仅是鼓励一孩奖励的措施要取消,社会抚养费最后如何演变,以及准生证制度如何改革,都是下一步需要改革重要的内容。目前山东、河北已经取消了一孩的准生证。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李建民建议,准生证应放开,过去生育准生的登记比较麻烦;同时养育二孩的成本比较高,个税制度要尽快改革,“要把家庭养育孩子这些情况考虑进去,提高税收起征点,降低税率。”
他认为,一些涉及到生育的婴儿照料、学前教育等服务也要跟上。
目前个人所得税率采取了7档的模式,最高的达到45%。而扣掉社保后纳税额达到4500到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这样,有的家庭只有夫妻一方在上班,再考虑养家,特别是养育1个或者2个孩子的成本,收入支出显得捉襟见肘。
中国社科院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认为,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低生育水平的现实。但人口出生数量还是会对公共服务供给造成一定的压力,政府应根据生育政策调整的节奏,提前预判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需求情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西安交大人口所所长李树茁认为,只有相关基本社会制度、社会政策和保障政策逐步完善,社会才可能朝生育友好型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