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二)

时间:2021-11-29 02:48:08 华夏高考网
育保险与相关法律衔接问题。按照新规,如果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