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3泸州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现代语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泸州产假多少天
四川产假最高158天,陪产假20天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一般可休假158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169号)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如果女职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比如没有超生等情况),一般可休假158天(98天+60天),同时给予男方20天的护理假。
2、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增加一个月产假我国提倡母乳喂养,对于实行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其休假天数。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2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因此,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以获得188(+1)天[98天+60天+一个月(30天/31天)]的休假,但是,实践中可能需要提供爱婴医院出具的母乳喂养的相关证明。四川省爱婴医院名单可通过“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女职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以休假158天,如果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增加一个月。同时,男方可以获得20天的陪产假。
二、泸州产假工资标准
产假规定
四川省规定: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注:子女三周岁以下夫妻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也就是说,如果育儿假也算上产假的话,那么一共有30天假期。
产假天数
98+60=158天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