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条件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以及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含按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湘劳社政字[2006]5号、湘政办发[2009]4号、湘政办发[2011]12号、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予办理退休手续,并从办理退休手续之下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衡阳市企业职工如何办理退休
由单位出面办理退休手续的,需要身份证、户口页、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应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账号、个人档案、近期照片、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凭证等。在退休前一个月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审核,通过后及可办理退休手续。这类人员办理退休,不用自己到社保局,只须由单位全权办理,个人只需要在几张关键的表格上签字认可。
个人自行办理退休手续的,就比较烦琐一点。各地规定有点差异,需要事先了解。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城镇国有、集体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含因企业改制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请和审核确认适用本办理程序。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交通行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条件按《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交人劳发[1992]663号)规定进行确定。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申请与申报
(一)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职工,凡自愿提前退休的应向所在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
(二)依据养老保险隶属关系,县市区参保的企业职工,由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统一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市本级参保的企业职工,由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统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进行申报。
(三)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申报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要求提前退休职工的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提前退休职工的档案及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原始资料;
3、填报《衡阳市参保企业职工申报提前退休花名册》。
三、受理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具体负责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受理工作。
属于县市区参保范围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初审和上报工作。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报《衡阳市参保企业职工申报提前退休花名册》,须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复核。
(二)职工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股)应当予以受理。职工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补正后能达到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的其他参保人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