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
一般工商业电价已下降10%了,由0.675元降到0.6075元
曲靖在2018年已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每千瓦时由0.675元降到0.6075元,降价额度每千瓦时0.0675元,降幅达10%。
且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曲靖供电局还出台了相应的贫困群众用电帮扶政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用电,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执行每千瓦时0.36元的到户电价,超过1560千瓦时的电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已领取低保金或五保金的贫困户,执行低保或五保户每月15度每年累计180度的免费用电政策。
降价文件出台后,供电企业会通过电费退补的方式将电价差额电费进行多退少补。
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 号)》规定,还要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由供电企业尽快实现直接抄表到户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转供电主体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将今年以来的四次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每度电0.36元的价格也将成为全国户均月用电量在130度以内这个档级的最低价格。
同时,年用电量超过1560千瓦时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即:年用电量在1561?3600千瓦时之间的,按每千瓦时0.45元执行;年用电量在3601?4680千瓦时之间的,按每千瓦时0.5元执行;年用电量超过4680千瓦时的,按每千瓦时0.8元执行。此外,继续执行城乡低收入用户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的优惠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