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人口数量最新统计信息
常住人口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1346.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021.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70%,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43.98万人,出生率12.79‰;死亡人口51.22万人,死亡率4.55‰;自然增长人口92.76万人,自然增长率8.24‰ 。
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
广东有3000多万海外侨胞,占全国海外侨胞人数一半以上,分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柬埔寨,欧美的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南美洲的秘鲁、巴拿马、巴西、委内瑞拉,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的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省内有10.17万归侨、3000多万侨眷,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和梅州等侨乡地区以及23个华侨农场 。
二、广东最新介绍
广东地处祖国大陆最南部,陆地范围位于北纬20°09′~25°31′,东经109°45′~117°20′之间。自东至西依次与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毗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西南端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陆地最东端至饶平县大埕镇,最西端至廉江市高桥镇,东西跨度约800千米。最北端至乐昌市白石镇,最南端至徐闻县角尾镇,跨度约为600千米。根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省陆地面积17.97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87%。大陆海岸线长4114.3千米,居全国首位。有海岛1963个,总面积1513.2平方千米,海岛岸线长2378.1千米。
地貌
受地壳运动、岩性、褶皱和断裂构造以及外力作用的综合影响,广东省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其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7%、24.9%、14.2%和21.7%,河流和湖泊等只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地势总体北高南低,北部多为山地和高丘陵,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米,位于阳山、乳源与湖南省的交界处;南部则为平原和台地。全省山脉大多与地质构造的走向一致,以北东-南西走向居多,如斜贯粤西、粤中和粤东北的罗平山脉和粤东的莲花山脉;粤北的山脉则多为向南拱出的弧形山脉,此外粤东和粤西有少量北西-南东走向的山脉;山脉之间有大小谷地和盆地分布。平原以珠江三角洲平原面积最大,潮汕平原次之,此外还有高要、清远、杨村和惠阳等冲积平原。台地以雷州半岛-电白-阳江一带和海丰-潮阳一带分布较多。构成各类地貌的基岩岩石以花岗岩最为普遍,砂岩和变质岩也较多,粤西北还有较大片的石灰岩分布,此外局部还有景色奇特的红色岩系地貌,如丹霞山和金鸡岭等;丹霞山和粤西的湖光岩先后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沿海数量众多的优质沙滩以及雷州半岛西南岸的珊瑚礁,也是十分重要的地貌旅游资源。沿海沿河地区多为第四纪沉积层,是构成耕地资源的物质基础。
气候
广东省属于东亚季风区,从北向南分别为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是全国光、热和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且雨热同季,降水主要集中在4?9月。
全省年平均气温21.8℃。年平均气温分布呈南高北低,雷州半岛南端徐闻最高(23.8℃),粤北山区连山最低(18.9℃)。月平均气温最冷的1月为13.3℃,最热的7月为28.5℃。全省86个气象站中,历史极端最高气温为42.0℃,出现在韶关;极端最低气温-7.3℃,出现在梅州。
年平均降水量为1789.3毫米,最少年份为1314.1毫米,最多年份达2254.1毫米。年降水量分布不均,呈多中心分布。3个多雨中心分别是恩平?阳江、海丰和龙门?清远,其中年平均降水量恩平超过2500毫米,海丰接近2500毫米,龙门为2100毫米。暴雨最频繁的是海丰,年平均暴雨日数达13.5天。月平均降水量以12月最少(32.0毫米),6月最多(313.5毫米)。最大日降水量640.6毫米,出现在清远。
年平均日照时数自北向南增加,由不足1500小时增加到2300小时以上;年太阳总辐射量在4200兆~5400兆焦耳/平方米之间。
广东省是各种气象灾害多发省份,主要灾害有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高温、干旱及低温阴雨、寒露风、寒潮和冰(霜)冻等低温灾害,灾种多,灾期长,发生频率高,灾害重。
建制沿革
广东,《吕氏春秋》称“百越”,《史记》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广东的先民很早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劳动、繁衍。在历史长河中,广州、广东等地名次第出现,逐渐演化成广东省及其辖境。
先秦以前建置 据广东郁南磨刀山遗址与南江旧石器地点群考古发现,岭南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就有人类活动。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出现早期古人(马坝人)。商与西周时代,广东先民便与中原有经济文化往来。春秋战国时代,岭南与吴、越、楚国关系密切,交往频繁。历史上楚庭、南武城的传说,反映出这一时期岭南与楚、越的关系。《国语•楚语上》也有“抚征南海”的记载,可见当时岭南与楚国有军事、政治关系。
秦至南北朝时期建置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随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占领岭南,秦始皇将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据《汉书》记载),郡治番禺。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属象郡,粤西有一部分属桂林郡,粤北部分地区属长沙郡。这是广东历史上第一次划分行政区。
秦末,南海郡尉任嚣病危,委任龙川县令赵佗代职。任嚣死后,赵佗即起兵隔绝五岭通中原的道路。秦亡之际,赵佗武力攻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国(公元前204年至公元前111年),自称“南越武王”。广东除今连州及乐昌北境属长沙郡管辖外,都属南越国地盘。南越国实行郡县制。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汉朝将南越地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珠崖9个郡。为了便于监督各郡官吏,汉朝又设立13个常驻监察机构,称为“十三部”,其中设在苍梧郡广信县(今封开)的交趾部,专门负责纠核岭南9郡。东汉时地方官员开始对南海海域进行巡视。东汉末,交趾部改为交州,除监察权外,还拥有军政大权,成为郡上一级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从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今广东省境包括交州辖下的整个南海郡(粤中、粤东),还包括苍梧郡、合浦郡、荆州贵阳郡和扬州豫章郡的一部分。其中南海郡较秦代增置3个县:揭阳、中宿(今清远)和增城。
东汉末,赤壁之战后逐渐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公元210年(汉献帝建安十五年),吴国的孙权任命步骘为交州刺史,率兵抵番禺。217年(建安二十二年),步骘把交州州治从广信东迁番禺。264年(吴景帝永安七年),东吴为便于治理,又把南海、苍梧、郁林、高梁4个郡(今广东、广西大部分地区)从交州划出,另设广州,州治番禺,广州由此得名。东吴时期,今广东省境除广州辖下的4郡外,还包括荆州始兴郡和海南岛。
西晋时,今广东省腹地属当时的广州,粤北属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
南北朝时期,中国政局南北分裂。北方战乱,南方人口大量增加。南朝统治者对俚人(越族)实行“羁縻”政策,在原地大量封官,导致州、郡数猛增。增设的州、郡、县多集中在粤中、粤西、粤北地区,粤东地区设置较少。因为当时粤东农业经济没有粤西发达,交通也没有粤西方便。粤西有著名的“湘桂走廊”与中原相通。
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建置 隋初,设广州、循州(今惠州)两个总管府统领诸州。隋炀帝废州为郡,改为郡、县两级,大加省并,今广东省境分属10郡、74县。
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又称岭南五管)。655年(高宗永徽六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长官称为五府(管)经略使,由广州刺史兼任。756年(肃宗至德元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862年(懿宗咸通三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广东属岭南东道,这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
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为南汉王朝(公元917年至971年)统治,行政区划基本上继承唐朝的建制。南汉升广州为兴王府,在州县稀疏的粤东和粤北,增置1府4州。南汉后期,全境共辖60州、214县。
宋、元、明、清时期建置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分路、州(府、军)、县三级。今广东省境包括广南东路14州和广南西路境内的7州,共61县。宋朝对唐制有所继承与调整。粤西及海南岛裁撤8个州,而粤东、粤北除循唐制外,仍保留南汉所增置的4个州。997年(宋太宗至道三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广东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宋朝开始以“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来规范南海诸岛,并划归广南西路管辖。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军)、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今广东省境分为广东道和海北海南道。广东道道治在广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而且,过去长期与广西同属一个大区的雷州半岛、海南岛划拨广东统辖,结束了广东以往隶属不同政区的状况,广东省区域轮廓自此基本形成。明朝,广东设10府1直隶州,统辖7州75县。其中,属明代新置的有顺德、从化、高明、饶平、惠来、大埔、普宁、澄海等22县。这些新置的县大多集中在粤东地区,基本形成当今县制的分布格局。
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所辖范围与明广东布政使司相同。清设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两省,称“两广总督”,初驻肇庆,1746年(乾隆十一年)移广州。清代广东省最南的辖境是南海诸岛的曾母暗沙,南海诸岛属于广东省琼州府的万州管辖。
1841年,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中英南京条约》,香港(时属新安县)沦为英国的殖民地。1887年,葡萄牙诱逼清政府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侵占澳门(时属香山县)。
民国时期建置 1911年,辛亥革命后建立中华民国,广东省的名称和范围与清代相同,但将府直辖地及州、厅皆改为县,成为省、县二级制,并于省、县之间分区设置绥靖区。民国初年,市建置开始设置。1918年成立广州市政治公所,广州开始以省会设市。1921年,成立广州市政厅。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7月改广州市政厅为广州市政府。国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分为省、行政区、县和市,实行委员制。广东省政府下设广州、北江、东江、西江、南路、海南6个行政区,每区设一行政委员,代表省政府处理本区事务。1938年10月,日本侵略者侵占广州,广东省府撤退到粤北(今连州市);为适应战时需要,全省设4个行署。1940年全省改设为9个区(包括沦陷区),到1941年,复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1945年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把行政督察区分为省府直接督察区和专署行政督察区两种。省府直接督察的有南海、番禺等12个市县,专署行政督察区则分为11个区,共辖88个县。1946年,民国政府接收被日本侵占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建置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政区在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变更,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8年。1949年全省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2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98个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1年,将北海市划归广西。1952年,将钦州4县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入广东。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1955年,钦州专区所属5县划归广东省。第二阶段是1959年至1982年,其间全省政区不断调整。1959年,在永兴岛设立西沙工委和西沙办事处。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西。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县、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第三阶段是1983年以后,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乡镇管村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语言
广东省语言状况复杂,除粤北、粤东有瑶、壮、畲语及粤北土语外,主要流行3种保留了丰富的古汉语特点、又各有特色的汉语方言。
粤方言 又称广州话、白话。省内可分:一、粤海片(广府片),分布在广州、佛山、肇庆、深圳、南海、顺德、三水、高明、鹤山、怀集、广宁、四会、高要、云浮、封开、郁南、德庆、罗定、阳山、清远、佛冈、增城、从化、连州、连山、惠州、韶关、博罗、惠阳、惠东、海丰、仁化、乐昌、英德,以广州为代表,影响最大。二、四邑片,分布在台山、开平、恩平、新会、斗门、江门及鹤山部分地区,以台山为代表。三、高雷片,分布在湛江、茂名、阳江、阳春、高州、信宜、化州、吴川、电白、遂溪、廉江、雷州、徐闻,未形成权威代表。四、莞宝片,通行于东莞及宝安,以莞城为代表。五、香山片,通行于中山、珠海(斗门除外),以石岐为代表。各片小有差别,四邑片与粤海片差异最大。全省使用的人口近4000万人,但上述区域也掺杂小片客家话和闽语。粤方言在海外华人社区如马来西亚吉隆坡,越南胡志明市,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美国纽约、三藩市,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等处广泛流行。
客家方言 广东省是客家话最重要的流行地。省内可分:一、粤东片,分布在梅县、蕉岭、平远、兴宁、五华、大埔、丰顺、揭西、紫金、惠阳、惠东、宝安,以及揭阳、饶平、普宁、惠来、潮阳、陆丰、陆河、海丰、深圳、东莞、增城、博罗、中山的一些地区。二、粤中片,分布在和平、连平、龙川、河源、新丰、龙门、佛冈,以及广州、顺德、南海、中山、珠海、斗门、三水、四会、清远、高明、鹤山、开平、新会、台山、恩平的部分地区。三、粤北片,分布于始兴、乐昌、曲江、连州、连南、乳源、阳山、翁源、英德,以及韶关、南雄、仁化、连山、怀集、广宁、郁南、德庆、云浮、罗定、新兴的部分地区。四、粤西片,分散在信宜、阳春、阳江、高州、茂名、电白、化州、吴川、廉江、遂溪、雷州、徐闻。省内其他地区有零星分布,如广州三元里、沙河。全省使用的人口约1500万人。客家方言以梅州为代表,内部一致性较强。海外的印度尼西亚、毛里求斯等国华人社区和台湾地区,客家方言相当通行。
闽方言 广东闽语属闽方言闽南一支。大致可分:一、潮汕片,以汕头、潮州为代表,流行于汕头、潮州、揭阳、澄海、南澳、饶平、揭西、潮阳、普宁、惠来、汕尾、陆丰、海丰。二、雷州片,流行于雷州、徐闻、遂溪,以及湛江、廉江、吴川、电白、茂名、高州、阳西的部分地区,以雷州为代表。全省使用闽语的人口约1700万人。广东闽语是泰国、柬埔寨、法国等华人社区的流行方言。
人口
2018年,广东省常住人口数量继续居全国首位,占全国人口总量的8.1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人口密度为全国的4.35倍。“全面两孩”政策累积效应得到快速释放后,出生人口总量有所下降;人口流动保持活跃态势,以青壮年为主的规模庞大的跨省流动人口改变了户籍人口年龄结构;珠三角地区城市群的人口集聚度继续加大。
(一)人口增速:常住人口总量持续呈惯性增长。
截至2018年底,全省常住人口11346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增长1.58%,增幅同比略升0.03个百分点。其中,男性5920.34万人、女性5425.66万人,性别比(女性为100)109.12,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31人。2018年全省人口增长速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由于户籍人口基数大且拥有规模庞大的跨省流动人口,广东常住人口总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保持增长趋势。2018年末,全省出生人数143.98万人,出生率为12.79‰;死亡人口51.22万人,死亡率为4.55‰;自然增长人口92.76万人,自然增长率8.24‰。与上年相比,出生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减少7.65万人和8.77万人,死亡人数增加1.12万人。2018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人口出生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85个千分点,比常住人口第二大省山东低0.47个千分点;二是人口死亡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比全国平均值低2.58个千分点。
(二)人口空间分布:珠三角城市群人口集聚度进一步加大。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区域分布总格局按人口数量排列依次为:珠三角核心区6300.99万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3357.89万人、北部生态发展区1687.12万人;分别占全省人口总量的55.53%、29.60%和14.87%。与上年比较,三大功能区域人口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人口数量分别增长2.45%、0.61%、0.36%。珠三角九市既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核心区域,也是常住人口数量增幅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2018年珠三角核心区人口数量比上年增加150.45万人,增幅同比略降0.08个百分点,比同期全省常住人口增幅高0.87个百分点;其中,广州、深圳两个超级大城市的人口分别比上年净增40.60万人和49.83万人,两市常住人口增幅占同期全省以及珠三角核心区常住人口增量的51.09%和60.11%。
2018年,珠三角九市常住人口占粤港澳大湾区人口总量的88.55%,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占10.51%和0.94%;人口增幅超过同期大湾区2.28%的平均水平,分别比香港、澳门高1.51个和0.26个百分点。由于城镇化水平以及行政区域面积较大的原因,珠三角九市人口密度远低于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港、澳地区。
(三)人口年龄结构:继续呈现“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人口红利”尚存。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主要年龄段人数分别为:0~14周岁1949.24万人、15~64周岁8418.73万人、65周岁及以上978.03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7.18%、74.20%和8.62%。人口年龄结构继续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0~14周岁)和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占比相对较低,而成年人口(15~64周岁)的比例较高。按国际通用标准衡量,广东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属于“老年型”发展时期,因为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迁移,特别是跨省流动人口规模大,所以广东人口老年化进程比其他省份有所减缓。
从劳动适龄人口(15~64周岁)抚养系数来看,2018年末,全省少年儿童抚养比23.15%、老年人口抚养比11.62%、总抚养比34.77%;与上年相比较,老年人口抚养比基本持平,少年儿童抚养比和总抚养比均稍降0.06个百分点。目前,全省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需要负担35名非劳动年龄人口。受跨省劳动力数量相对较多影响,广东的常住人口总抚养比比同期全国平均值低5.67个百分点,仍然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较低的省份之一。
(四)人口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持续稳步提升。
2018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8021.62万人、居住在乡村的3324.38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70.70%和29.3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同比提高 0.85 个百分点。全省分区域人口城镇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5.91%、52.70%和 49.73%,比上年分别提高0.62个、0.59个和1.15个百分点。2018年,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59.58%)高 11.12 个百分点,是全国除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外人口城镇化率最高的省份。
截至2018年底,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比上年增加220.07万人,增长2.82%,比同期常住人口增幅高1.24个百分点。随着常住人口不断地向城镇区域集聚,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比例明显上升,而乡村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却逐渐缩小。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占比93.64%,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81个百分点;乡村家庭平均户规模3.63人/户,比“十二五”期末每户减少0.34人。
(五)人口婚姻状况: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局面。
人口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婚姻状况占比分别为:未婚22.92%、有配偶(含“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70.89%、离婚1.27%、丧偶4.92%。与上年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广东未婚人口比例要比全国高出4.32个百分点,而有配偶、离婚、丧偶人口的比例则分别低 3.01 个、0.73个和 0.58 个百分点。近年来,广东人口婚姻状况表现出“未婚占比较高、有配偶占比相对偏低”的特性,主要是与人口年龄分布和初婚年龄有关。根据 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年龄结构数据显示,广东常住人口中 15~24 周岁人口比例为 16.12%,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 3.35 个百分点;又据“六普”数据资料反映,2010 年广东常住人口平均初婚年龄为 25.55 岁,要比全国推迟 0.7 岁。可见,低龄组青年人口占比高、初婚年龄相对较晚是导致广东人口婚姻状况显现上述特性的主要原因。与“十二五”期末比较,2018 年全省有配偶、离婚、丧偶人口占比分别提高2.40 个、0.20 个和 0.68 个百分点,未婚人口占比下降 3.28 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未婚人口占比下降以及离婚人口占比保持较低的水平,说明广东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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