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从户籍人口来看,年末全市总户数98.5万户,总人口280.1万人,比上年减少0.2%。其中:城镇人口为93.1万人,占总人口的33.2%;乡村人口187.0万人,占总人口的66.8%。其中:男性143.7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136.4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为105: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6‰,人口死亡率为6.7‰。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68元,比上年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33元,增长7.1%。
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累计参保349.5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征收基金42.5亿元,增加0.6亿元。共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64.7亿元,增加8.5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2万人,比上年增长6.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1万人,下降0.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65万人,下降1.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4.9万人,增长0.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7.1万人,下降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6.4万人,增长0.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3万人,增长0.2%。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完成新华立交桥和新海日桥建设改造工程,新华立交桥全长792.3米,引道长342.3米,分为主桥、引道、地面慢车道和人行道四部分;新海日桥全长60米,宽30米。
实施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建一级管网15公里,改造老旧管网50公里。完成市政燃气管网铺设22.5公里,其中次高压12公里,市政中压10.5公里,居民用户挂表37000户,建成并投入运营加气站一座。完成葫芦岛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5万吨/日。全年污水处理4189万立方米。
全市城区绿化覆盖面积3199.6公顷,绿化覆盖率41.4%;绿地面积达到3117.1公顷,绿地率4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6平方米。
年末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0403吨、氨氮6055吨、二氧化硫45363吨、氮氧化物25756吨;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2154吨,氨氮221吨,二氧化硫2913吨,氮氧化物2360吨,其中,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23.4%、134.2%,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完成减排任务的10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9天,达标率68.4%。共检测机动车14.8万辆,核发环保标志16.5万套。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均值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53.5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88微克/立方米、1.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均值为57.1分贝,夜间47.5分贝,昼间、夜间均达标。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54起,死亡70人。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10.3%。比上年事故起数下降20.6%,死亡人数上升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