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年末户籍总人口110.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1.76万人,非农业人口58.89万人;男性人口56.43万人,女性人口54.23万人。当年出生人口10238人,当年死亡人口651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31‰。年末常住人口123.25万人,城镇化率为64.74%,比上年提高0.71个百分点。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0064对,离婚登记4344对。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62元,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9224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2636元,增长20.6%;财产性收入1625元,增长15.8%;转移净收入6877元,增长6.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60元,增长9.3%,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078元,下降11.7%;衣着支出1332元,增长13.0%;居住支出2962元,增长2.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426元,下降2.1%;交通通信支出2217元,增长18.4%;医疗保健支出2799元,增长7.0%;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413元,增长10.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6%。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1元,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4336元,增长9.0%;经营净收入7284元,增长9.5%;财产净收入301元,增长21.9%;转移净收入941元,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903元,增长4.2%。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679元,增长5.5%;衣着支出543元,增长16.5%;居住支出1922元,下降3.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582元,增长0.6%;交通通信支出1398元,下降2.9%;教育文化娱乐支出770元,增长20.3%;医疗保健支出882元,增长11.8%;其他商品及服务126元,增长11.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2%。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1.5%,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4%,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1%,衣着类上涨1.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1%,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1%,居住类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下降7.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6.6%。
抽样调查表明,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3.26平方米;95.5%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自有房屋产权;93.3%的城镇居民家庭住进单元房。
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45.66万人,减少4.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63.23万人,增加0.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万人,减少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0.76万人,减少0.4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0.97万人,减少1.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1%,比上年增长0.25个百分点。
全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947人,减少3137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937人,减少5453人;社会救济对象人数38344人,减少8679人。全市拥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62个,床位5586张;社会福利院6个,床位数720张;敬老院25个,床位数243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