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历史性课题。本文主要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围绕当前湖州人口老龄化的现状、趋势和如何应对老龄化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湖州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国际上通常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按照国际标准,湖州市已于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提早近十年。201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89%,人口年龄结构处于“老年型”。到了,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4.54%,老少比为130.41,年龄中位数为44岁(见表1),和2010年相比,各项指标均显示我市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表1湖州市“2010年”和“”人口年龄结构
划分标准 | 调查年份 | ||||
年轻型 | 成年型 | 老年型 | 2010 | 2015 | |
人口比重(65岁及以上)(%) | <4 | 4-7 | >7 | 10.89 | 14.54 |
少儿比重(0-14岁)(%) | >40 | 30-40 | <30 | 11.67 | 11.15 |
老少比 | <15 | 15-30 | >30 | 93.29 | 130.41 |
年龄中位数(岁) | <20 | 20-30 | >30 | 40 | 44 |
1.老年抚养比提高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抚养比也进一步提高。按60岁及以上人口为老年人口、15-59岁为劳动年龄人口的口径计算,湖州市总抚养比为49.11%,其中少儿抚养比为16.62%,老年抚养比为32.49%。按65岁及以上人口为老年人口、15-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口径计算,湖州市总抚养比为34.56%,其中少儿抚养比为15.00%,老年抚养比为19.56%。
表2湖州市扶养比状况
年份 | 总扶养比 | 少儿抚养比 | 老年抚养比 | |||
≥60岁 | ≥65岁 | ≥60岁 | ≥65岁 | ≥60岁 | ≥65岁 | |
2010 | 38.65 | -- | 16.18 | -- | 22.47 | |
2015 | 49.11 | 34.56 | 16.62 | 15.00 | 32.49 | 19.56 |
2.低龄老年人口增长迅速
传统人口学一般将老年人口划分为三段:60-69岁称为低龄老年人口,70-79岁称为中龄老年人口,80岁及以上的称为高龄老年人口。由于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已逐步进入老年期,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湖州低龄老年人口占比达12.9%,比2010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且60-69岁老年人口占总的老年人口比重高于2010年5.9个百分点。
表3湖州市老年人口年龄结构
年龄 | 2010年比重 | 比重 |
60-69岁 | 8.6 | 12.9 |
70-79岁 | 5.3 | 5.8 |
80岁及以上 | 2.2 | 3.1 |
3.农村老龄人口比重逐年增加
随着农村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城镇学习或打工,目前乡村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已高于城镇。,乡村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比城镇高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高4.7个百分点。
表4城镇和乡村老年人数和比重变化情况
老年人口 | 城镇比重 | 乡村比重 |
60岁及以上人口 | 48.1 | 51.9 |
65岁及以上人口 | 47.7 | 52.3 |
4.“空巢”老人家庭比重有所上升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快,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比例大量增加,从2010年的36.6%上升到的39.9%。当年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步入老年,许多家庭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观念的改变,不少子女和父母也希望拥有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主动选择分开居住,“空巢”老人家庭比重不断上升。,在有老人的常住家庭户中,“空巢”老人家庭占全市家庭户的13.4%。单身老人独居户和只有两位老人的居住户分别占“空巢”老人家庭户的44.2%、55.8%。
表5湖州市老人家庭结构情况
2010年 | 增幅 | ||
有60岁及以上老年家庭占全市家庭户(%) | 36.6 | 39.9 | 3.3 |
空巢老人家庭占全市家庭户(%) | 11.1 | 13.4 | 2.3 |
单身老人居住户占“空巢”老人家庭户比重(%) | 46.7 | 44.2 | -2.5 |
5.老龄人口婚姻状况有所改善
婚姻状况与老年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生活满意度息息相关。据统计,,湖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74.7%有配偶,比2010年提高3.3个百分点。丧偶占23.3%,比2010年下降2.7个百分点;未婚和离婚的均占1%。
表6湖州市60岁及以上人口婚姻情况
2010年比重 | 比重 | 增幅 | |
有配偶的老龄人口 | 71.4 | 74.7 | 3.3 |
丧偶的老龄人口 | 26.0 | 23.3 | -2.7 |
未婚的老龄人口 | 1.5 | 1.0 | -0.5 |
离婚的老龄人口 | 1.1 | 1.0 | -0.1 |
6.老年人口的保障水平
老年人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目前,我市建立了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主体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事业单位人员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城乡居民为主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以被征地农民为主体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补助)制度。全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00万人以上。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我市已经处于人口老龄化向纵深发展的时期,未来20年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高度重视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统筹规划、积极应对,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加强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事业,切实提高社会公共扶养能力,大力倡导“尊老、养老、扶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建全和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老龄社会日益突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矛盾的制度保障。要在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的同时,大力推广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贫困老人的医疗救助,减免高龄和贫困老人的参合费用,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和因病致贫问题;将城乡老年人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或取消起步报销线;积极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照料服务,重点解决高龄、病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困难。在城镇社区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应急呼叫系统,为高龄独居或体弱多病的老人提供生活困难帮助和应急救助。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建立“居家老人配餐中心”。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街道为居家服务指导中心,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行业为服务网点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生活照料的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把家庭养老与社区照料结合起来,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3.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要研究制定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面,鼓励社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老年用品、开办家政服务、兴办老人公寓和托老所等老年福利设施,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福利服务需求。要制定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对老年服务业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可采取床位补贴、提供优惠政策等措施,促其发展。
4.大力发展老年人医疗保健和护理业。调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人2周患病率和慢性病患病率分别为全人群的1.7倍和4.2倍,人均患有2至3种疾病;60岁以上老人活动受限率为8.1%,残疾率为25.2%,分别是全人群的2.7倍和3.8倍。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和医疗保健方面,市场较大。可以根据需求导向,加快促进老年人医疗保健和护理业的发展。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保健等服务。
5.大力发展“银色”旅游市场。老年人退休后,生活的空余时间会越来越多,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老年人对户外旅游的需求会逐步增加。我市经济发展较快,老年人出游既有条件也方便。此外,我市生态环境优美,外地人愿意来湖度假旅游、休闲娱乐。因此,完善服务,开发“银色”旅游市场,是湖州老龄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建议支持特色健康美食、温泉疗养、森林养生、体育健身等于旅游的联动发展,形成养生旅游和特色健康产品叠加效应,打造长三角健康旅游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