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将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即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此次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核发一照”。申请人只需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相关信息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登记制度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所有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在办理涉企相关事务时,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此加强指导和督促。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