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荆州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荆州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荆州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2020年荆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条件
领取期限:满1年的:3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的85%。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办理流程:
荆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王丽介绍,2020年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242元/月执行。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府不再缴纳失业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2020年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的80%即993元执行。
王丽提醒:申请失业保险金,需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申报,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凭社保卡、银行卡、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到荆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中心城区其他补贴资金发放范围:
除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外,还有几种情况属于中心城区补贴资金的发放范围,申报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包括:
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由见习、实习单位(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发放。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由吸纳就业的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其中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新招录劳动者就业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到3月31日;后疫情期间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补助由其服务的企业(即吸纳就业的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落实发放,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执行。其中疫情期间组织推荐劳动者就业符合条件的执行到3月31日;后疫情期间推荐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成功就业6个月的,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对就业困难人员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