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宜昌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宜昌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宜昌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2020年宜昌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条件
领取期限:满1年的:3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的85%。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终止劳动合同人员
5.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7.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领取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备案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
3.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户籍(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近期登记照6张(2寸2张,1寸4张)
6.本人工行结算户存折或卡。
【领多少钱】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金标准上调: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7]4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从2017年1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85%,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488元/月、1275元/月、1173元/月、1063元/月。各档标准使用区域范围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