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一类区,即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845元。
二类区,即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城区、中宁县,每人每月795元。
三类区,即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每人每月750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单位:
1、失业人员的名单;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4、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明及1寸免冠照片;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领取流程
单位:
将上述材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址
办理地点: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和北街
电话:(0951)8021091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灵州大道
电话:(0951)402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