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业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要的。
二、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三、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四、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每月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80%
2.起,将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每月最低失业保险金为:1650×80%=1320元
五、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享受时限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